一、NFT属性及产业链环节
1、当前国内NFT价值收藏属性强于投资属性
国内NFT在所有权及二次流转上有限制,NFT的价值需要兼顾考虑其收藏属性和金融属性,国内其金融交易属性相对被弱化。
全球来看,从NFT的发售来看,NFT的不可替代性是相对的:购买NFT购买的是一串计算机代码,并不能获得实物本身,拥有的是艺术品的网络虚拟财产权。1)客观上不同公链可以发行相同艺术作品的NFT,但发行平台一般不会多链发布;2)按照ERC-721Tokens标准:单一作品只能发行一个NFT,譬如文物数字藏品在Opensea的独家发行。按照ERC-1155Tokens标准:单一作品可以发行多个NFT,智能合约会限制基于公链上的发行总数量,譬如在蚂蚁链的鲸探上发行的1万个19.9元的数字藏品。
NFT对于国内购买者而言,到底购买了什么?首先,部分平台赋予购买者获得数字艺术品的使用权、复制权等,如古董艺术品的NFT购买者可以获取其元数据,利于古董艺术品的流转;其次,对艺术家和创作者的心理认同,获得粉丝唯一认证编号或专属铭牌;另外,若国内二次交易市场打开,国内NFT市场才有望真正打开。
2、国内NFT产业链环节:主要平台集中于发行端和底层技术端
国内NFT核心产业链环节包括内容端、NFT发行端、底层技术端(區塊鏈、结算系统、存储系统等)、NFT交易端(国内生尚未有合规的二次交易平台)。
(1)内容端:主要来源于数字资产创作者或艺术品实物或相关版权方,包括IP内容版权相关公司、艺术品持有机构等,目前国内90%为原生数字艺术品,衍生类内容以2021年12月齐白石的《群虾图》为里程碑式的突破;
(2)NFT发行端:所在NFT一级市场,是当前国内大部分NFT平台所属环节;
(3)底层技术端:重点包括區塊鏈相关公司,结算系统主要通过结算平台(如支付宝)或自有虚拟貨幣完成资金流转;
(4)NFT交易端:仅有一次交易,目前国内尚没有严格意义上可以做二次交易的中间平台。
NFT发行端:国内的NFT发行端或NFT平台大部分附属于互联网大厂和国资媒体平台,如腾讯的幻核、阿里的蚂蚁链,新华社、央视网、上海证券报也发布了相关数字藏品。目前数字藏品只能在平台规则下转增或个人收藏。我们认为视觉中国的“元视觉”平台本质上仍然是一个类发行的平台。
视觉中国的“元视觉”本质上仍然是一个类NFT发行的平台。元视觉在视觉中国500px影像社区首页一级栏目中,视觉中国通过数字版权交易平台、元视觉数字藏品平台,为创作者和艺术家、使用者和收藏家等相关主体提供基于區塊鏈信任机制的协同创作、版权保护以及交易变现等多种场景赋能;为创作者和艺术家提供两次变现的机会,即数字版权授权+数字藏品销售。元视觉核心价值还在于NFT产业链前端,我们以公司近期发售的《Moment Forever》为例,购买作品《Sara》数字藏品,可获得一个数字版原文件资产,该NFT铸造在国内联盟链长安链上,但用户不得对数字藏品进行炒作、场外交易等,切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从产业链来看,“元视觉”的价值更靠近前端创作者。
底层技术端:全球NFT市场和中国市场最大差异体现在區塊鏈上。1)国外以公链为主,所有Node对所有人开放,全球最大的交易平台Opensea就是在公链上交易,全球公链以Ethereum、Flow链为代表;2)国内以联盟链为主,只对内部成员开放管理,如蚂蚁链、长安链,目前国内的联盟链在金融监管可控范围内。
国内公司趣链科技是目前中国业务体量最大的联盟链底层平台。
二、从政策角度看NFT的监管环境
NFT交易平台的价值如同淘宝平台之于电商产业链,一方面既可以ToC、ToB,另一方面,若可二次交易流通,行业价值将得到真正释放。
为何没有放开?——当前NFT二次交易未真正放开根源在于NFT尚未真正定性。
政策端主要有如下监管约束:虚拟貨幣炒作风险:政府历来对虚拟貨幣强监管;二次交易的问题:根据国发【2012】37号文和国发【2011】38号文指引,国家对交易平台有严格限定;金融属性之外涉及NFT的确权及版权保护等问题尚不明晰。
1、防范虚拟貨幣炒作风险
国内尚无相关明确法律明确NFT是否为证券,与FT相比,NFT不能相互交互和分割,但仍有平台借NFT炒作虚拟貨幣,可能面临非法集资等问题,因而不能完全否定NFT具有Tokens性质。我国对虚拟貨幣一打击力度非常严厉,NFT在中国的发展路径更加倾向于一种无币化的探索,强调NFT作为数字资产的凭证属性、更加侧重版权保护等问题。
从国外市场的案例来看,美国SEC委员Hester Peirce在2021年证券通证峰会(2021 Security Token Summit)上发言指出,分割后的NFT可能会被归类为证券。如果该NFT被认定为证券,发行NFT的行为可能构成虚拟貨幣融资(ICO)的行为。
2、关于交易所的约束限定
2011-2012年国家曾对不规范的交易市场做过清理整顿。若涉及二次交易,交易市场需要遵循国发【2011】38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国办发【2012】3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政整顿各类交易所的实施意见》。
核心要点:1)交易所必须依法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设立;2)除了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批准通过的交易场所外,不得将任何权益等额拆分公开发行,权益持有人不得超200人;3)不得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4)不能连续交易,交易周期为T+5。
总结来说:NFT如果被认定为金融产品,必须有相对应的交易所交易,必须持有相关金融牌照,在这基础上NFT产品的持有人不能超200人,T+5交易,且不得做标准化合约交易相对而言,对于NFT,我们认为新设交易所难度较大,需要经过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新的金融牌照发放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更是难上加难。
NFT发行和交易都要避免拆分、集中交易等鼓励炒作等行为,在监管之下,相关产品被下架。国内具体案例来看:阿里巴巴和敦煌美术研究院联系发布的敦煌飞天和九色鹿NFT皮肤,每份价格为10个支付宝积分加9.9元人民币,全球限量各8000份。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被炒作到百万元后,平台方很快将该NFT商品下架,并再次声明NFT不是虚拟貨幣。此外,支付宝对NFT皮肤也对二次转让的期限进行了限制,且受让的NFT购买者必须持有该NFT皮肤两年后才能再次转让。
3、确权及版权保护等问题不明晰
NFT购买者通过购买NFT数字艺术品,取得的有可能仅仅是该数字资产的所有权,但NFT的铸造过程对于艺术品本身或版权本身没有限制:
1)NFT发行方可能会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传播权;
2)區塊鏈对已上链作品可以信息追溯,但在铸造前的艺术品或版权无法确权。
目前中国的NFT创作者多数为个人创作者,原生数字艺术品占到90%,目前国内对NFT数字藏品的相关确权尚未到位。NFT如若和传统艺术收藏品行业相结合,艺术品等相关藏品实物的评估环节仍然缺乏三方中立机构的监管。
版权确权相关案例:《财新周刊》发布一篇特别报道《显影|中国告别Bitcoin“work”》,其中摄影记者丁刚的一幅拍摄藏族妇女双手拎着Bitcoin矿机的照片火热出圈,随后,在Opensea等各大NFT交易平台出现了大量该照片的NFT,售价大致在几枚至十几枚ETH不等,其中最高售价有2021个ETH,价值从几万到上百万不等。
我们认为NFT+消费/奢侈品牌可能会是较好的结合点,一是提升品牌价值,二是避免相关版权问题,三是能发挥NFT的收藏属性。
三、NFT在监管下的探索路径总结
中国对NFT本身没有明确定性,当前收藏属性大于金融属性。NFT在中国的发展路径更加倾向于一种无币化的探索,强调NFT作为数字资产的凭证属性、更加侧重版权保护等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文件,NFT如果被认定为金融产品,必须有相对应的交易所交易,必须持有相关金融牌照,在这基础上NFT产品的持有人不能超200人,T+5交易,且不得做标准化合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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