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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Crypto传销犯罪中如何确定涉案金额

  • 2025年3月20日 00:10

作者:刘正要律师

近几年,涉Crypto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案发数量在设Crypto类刑事案件中增长明显,甚至在整个网络犯罪中的数量也较为突出。尤其是自2021年9月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Crypto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后,境内司法机关对于发行Crypto融资(即*I*C*O)的刑事打击进一步加大,很多发行Crypto融资的项目方在宣传推广时大都采用“拉人头返利”的模式,很容易和我国刑法上的传销犯罪构成要件契合。再加上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对于打击涉币传销案搞“创收”热情极高,这些因素共同导致涉币传销案件的数量上的“小跃进”。

作为web3刑辩律师,笔者注意到,很多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币传销案中的粗糙程度令人咋舌,比如最为重要的涉案金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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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国并不承认USDT与法币具有等同性,我国现行对于Crypto的监管口径中,最多是把Crypto作为虚拟商品对待。

对于涉币类的传销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即使存在传销犯罪中“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也都是骗取他人的Crypto,简单理解就是通过发行无价值的空气币骗取他人的主流Crypto。但是这种犯罪模式中,该如何计算涉案金额(法币)呢?

目前的司法实务中,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是通过涉案Crypto处置变现金额来认定涉案金额。但是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一些案件中司法机关扣押的Crypto并非完全是涉案的Crypto,比如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自有合法资金炒币时,购买的Crypto或获利的Crypto经常会被公安机关一股脑全部扣押了,公安的逻辑也很简单:你说是某部分是合法持有的Crypto,那么请拿出证据来。这其实是把刑事案件中控方承担的举证义务错误地倒置给了嫌疑人一方,嫌疑人基于在刑事案件中的实际地位,基本上是没有能力和条件再去证明被扣押的某部分Crypto的合法性;

二是通过司法鉴定意见或价格评估报告来认定涉案金额。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意见加持着某种“专业性光环”,实务中简直就是被司法机关直接拿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在Crypto类案件中,鉴定、评估机构有个无法跨越的禁区就是:我们目前不允许任何机构为Crypto交易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即定价服务),这个禁止并没有任何的例外情况。笔者代理的某案中,鉴定机构直接将USDT等同于美元,将涉案的USDT的数量乘以7.3(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直接就认定涉案金额多少钱,操作之勇猛令人印象深刻;

三是按照Crypto市场价格认定涉案金额。有案例直接以涉案Crypto在主流交易所的市场交易价格来认定涉案金额,这种做法已经不是是否合理的问题了,而是直接属于*非*法活动了。理由:“9.24通知”中规定“境外外Crypto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那么司法机关根本就是不允许访问境外的Crypto交易所,更不能使用上面显示的Crypto交易价格作为定案依据;

四是根据涉案Crypto的购买价格作为涉案金额。在涉币传销犯罪中,普通投资人都是通过使用人民币购买USDT等主流币,再用USDT兑换其他Crypto。前述几种涉案金额认定中,着手点都是以投资人购买的USDT的金额作为涉案金额(如处置变现实际上是将涉案的Crypto都兑换为USDT后再进行处置变现、鉴定或评估也是直接以USDT与美元的1:1关系作为定价依据、Crypto市场价也是以USDT为参照依据),很少有司法机关关注涉币类案件的源头问题,即当事人究竟使用多少人民币参与了涉案项目?

笔者认为,计算涉案金额最为合理的方案就是要证明传销参与人为参与传销项目投资的人民币是多少。其实严格来说只要当事人完成了由人民币——Crypto的兑换动作,那么原则上他就已经完成了Crypto的投资行为。根据“9.24通知”的规定,我国对于Crypto投资行为,若违背公序良俗(实务中只要投资Crypto就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该投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此时,当事人再拿着此种Crypto兑换为彼种Crypto完全就脱离了中国法律的射程。民事法律不保护,刑事法律更不应该过问。毕竟就算号称自己为“稳定币”的USDT也没有任何的国家主权背书,泰达公司完全有可能明天就突然倒闭,如此一来,估计没有人还会再认可USDT的价值了。

即使司法机关认可USDT具有实际价值(可以对应表达为USDT属于刑法上的财物),那也应该以当事人投入人民币的数额来认定涉案金额,而不是倒过来将涉案的Crypto反推出多少人民币作为涉案金额。三、结语

虽然以Bitcoin为代表的Crypto,问世已逾十五年,足够呱呱坠地的婴儿成为少年/少女。但这晨光对于天然滞后的司法活动来说,宛如一瞬。所以,目前绝大多数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并不了解Crypto。同时以我们国家对于Crypto的强监管政策来说,内地封闭的币圈环境也确实很难吸引一般的受众进来。这就进一步导致司法机关对于Crypto属性的认识更容易停留在表层,而忽视其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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