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国旗
编辑/余生林
今年3月份,一款名为《艾尔登环》的手游出现在App Store。
当时正版的主机大作《艾尔登法环》推出不过半个月,无数人因为这款盗版手游的“速度”和“胆量”震惊了。尽管游戏名、宣传内容都极接近《艾尔登法环》,但实际内容却是完全不相关的仙侠游戏。在诸多讨论围观中,这款游戏很快被苹果商店下架。
实际上,游戏行业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被侵权产品,都能像是《艾尔登法环》一样靠外界关注来维护自身利益。
前段时间,游戏日报就曾报道过仙峰游戏起诉迦游网络两起诉讼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两起案件中,迦游网络分别与益游嘉和、火之网络共同侵权了仙峰网络《烈焰龙城》的商标权。
具体操作方式是:在App Store上了名为《烈焰龙城-单机版手游》(另一款是《烈焰龙城-复古版》)的APP,名字也是如此,但实际玩的内容与仙峰网络的《烈焰龙城》并无任何关联,而是其他游戏产品。最终,一审后两起案件仙峰网络总计获赔80万余元。
尽管实现了对侵权公司的追责,但对于“侵权成本是否能让侵权公司望而却步,从而杜绝相关行为再次出现”的话题,一些从业者在与游戏日报交流时表示并不看好。
《烈焰龙城》
第5期【游法解读】栏目,我们邀请了诺诚游戏法的朱俊超律师,结合《烈焰龙城》被侵权案来解读下这一游戏行业灰产链条的法律追责难点和重点。
【游法解读】是游戏日报全新打造的游戏法律栏目,内容定位 “普法”与“解决方案”,目标是切实帮助游戏厂商防备隐患与处理事件。如果您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另外我们也诚邀更多专注于游戏法的律师/律所与我们合作共建内容。
本期嘉宾
朱俊超律师:专注于游戏法律领域,熟悉游戏领域的背景知识,深度理解网络游戏的合规场景,擅长为游戏公司提供产品合规、投融资、数据安全、股权架构、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目前已为腾讯、OPPO、Funplus、掌趣游戏、tap4fun、微派、乐元素、传音控股、联众、波克世界、mobvista、yeahmobi、webeye等几十家互联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服务经验。
诺诚游戏法 朱俊超律师
以下为具体解析:
一、案件关键信息解读
本案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已具备流程性和产业化特征,即以知名游戏名称为切入点,上架同名游戏包体吸引玩家下载,侵权人在包体内实际运营类型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其他付费游戏,将玩家引流并不断产生侵权收入,同时频繁变更收费主体,逃脱权利方的维权制裁。
因此,案件的焦点在于侵权主体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包体内的非同名游戏运营方,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本案法院最终进行了实质判断,将侵权责任的认定,聚焦于游戏包体本身而非包体内的具体游戏,即:在确认游戏包体构成商标权侵权,且存在攀附权利人游戏品牌知名度的主观恶意后,若包体内的其他游戏的运营方、充值收费方,无法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均被要求向权利人承担连带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具体赔偿数额,法院综合侵权包体的可查证非法收益数额、侵权行为涉及内容对游戏的影响(本案法院认为侵权仅限商标,未涉及游戏具体内容)、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三大因素酌定经济损失赔偿。可见,侵权人频繁更换收款主体,而权利人每次只能公证一个收款方,导致侵权获利认定难度加大,会影响最终判赔金额,这也是此类案件的难点所在。
二、游戏公司应如何避免类似法律风险?
此类产业性侵权行为常以知名游戏作为侵权对象,钻证据收集的空档来减免责任,对此本律师从权力基础搭建、侵权行为识别两个方面,作相应的法律建议:
1、游戏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商标注册登记,对于文字类商标,应尽量避免使用在相应游戏领域的通识性表述(如在消除类游戏中使用“消消乐”这样的表述,或在足球类游戏中使用“实况足球”这样的表述),并在宣传、游戏界面设计等方面对相应商标加以突出,增强商标的识别性,提高仿冒难度。
2、在侵权行为识别方面,因为侵权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吸引玩家,故游戏公司还需要注重发挥玩家的监督效果,可在游戏公众号、游戏内部、官方公告中提供侵权举报通道并给予一定奖励,以便及时发觉侵权游戏包予以监控,充分进行维权准备,挖掘参与侵权的各方主体。
三、游戏公司遇到类似侵权应做好哪些准备?
首先,公司需要明确自身权利基础,即对方盗用的名称是否已经进做商标注册登记,以明确对不当行为,是以商标侵权维权,还是主打不正当竞争。
其次,公司需要对侵权游戏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控,查询并整合其上架平台、内嵌游戏的开发主体信息、收款主体信息等内容,并在前述内容出现变动(如发生了游戏更新)时另行公证。
最后,公司需要对上述主体信息加以综合分析,查看其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着手准备公司游戏的收入及知名度证据(如游戏上架持续的时间、区域范围、销售额、获奖记录、受保护的情况等),侵权游戏公司的获益证据(如玩家充值反馈、侵权游戏公司的年报、《招股说明书》等),结合公证费、律师费等维权成本,综合主张侵权损失赔偿。
四、律师说
本案虽为商标权侵权纠纷,但实际争议焦点却是对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属于游戏产品商标侵权产业化、流程化的典型新案例。不难看出,侵权人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链,自进行商标侵权起,便已全面着手应对维权事宜,使得权利人维权成本大幅提升。
此类行为背离了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超出了游戏行业竞争者之间正当的借鉴和模仿,客观上亦会造成被侵权公司用户流失,即便不构成商标侵权,也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等相关规定,具备了不正当竞争的性质。
当前游戏行业已过数轮大浪淘沙,野蛮生长时代之后,游戏企业应当更加注重对游戏内容的提升,对于抄袭现有游戏的成功玩法甚至冒名蹭流量的侵权行为,需要积极固定证据并及时维权,必要时可联系公安机关做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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